《别再调戏我》 丽江之行 免费试读
“姐,你要是想装文艺青年咱能不能选个有档次的地方啊?”
刚一上车自己的龙凤胎弟弟就嘲讽自己。
“我不觉得这个地方没有档次啊,再说了,我没想装文艺青年,一个工作而已。”
季梦诗说完扭头微微一笑“况且,我本身就是个文艺青年,为什么要装呢?”
雷的后排的季仲诗半天合不上嘴,说不出话。
季伯诗早已习惯了这同一天从妈妈肚子里爬出来的两个人一见面就斗嘴的场面,没理他们,仔细看了一下对面的工作室,地点还可以,只是装潢差了点。
“梦梦,怎么会在这里做兼职?”
“他给找的,这个是他同学的工作室。”
季梦诗说着甜蜜的笑了。
“哦?哪个他?”
季伯诗忍着笑发动了车子。
季仲诗从后排探过头来:
“还能有谁,哥,我姐谈恋爱了,最近都不怎么管我了,咱先不说去不去我学校啊,连电话都越来越少了。”
季梦诗回手打在季仲诗的头上“少废话。”
“仲诗,什么样的一个人,你见过吗?”
季伯诗似乎也很有兴趣。
季仲诗安稳的坐在后排:
“没见过,不过,我相信我姐的眼光,对吧,姐?”
小马屁精怕得罪了姐姐以后没有饭吃,又赶紧拍马屁。
“恩,这倒是,梦梦,你同学吗?”
季伯诗直接问妹妹。
季梦诗看着窗外,天已经黑了,街边的路灯有点昏暗,但是却照亮了这一条条街道,就好像陈欣宇一样,虽然性格有点内向,但是却点燃了自己心里的一盏灯。
“哥,他跟你有点像。”
季梦诗缓缓开口,像是斟酌了很久。
“哥,看见了吗,这个评价还不低呢。”
季仲诗从一旁添油加醋。
季梦诗的父亲是K市人,当兵来了Y市,一次偶然认识了他们的母亲,两个人结婚以后依然生活在Y市,再后来,母亲接手了娘家和婆家的公司,K市Y市两地跑,在季梦诗上小学的时候,父亲被调到了B市,母亲就开始3个城市飞,季梦诗和季仲诗就整天跟着大他们5岁的哥哥。
所以,在季梦诗的心目中,哥哥才是最具有高大形象的家人,季梦诗最依赖的也是哥哥。
为此,他们的爸爸总觉得自己最对不住的就是这个女儿,她的成长自己没有陪在身边,现在最宠爱的也是这个女儿。
当季梦诗用陈欣宇来和季伯诗比的时候,车里的3个人都很清楚,季梦诗对这次的感情是认真的,而且在季梦诗的眼里,陈欣宇真的很优秀。
“恩,都快能取代我了?”
季伯诗说着笑了。
“哥,我可以认为你在吃醋吗?”
季梦诗调皮的眨着眼睛,笑着看着季伯诗。
季伯诗很配合的皱着眉,看似很担忧的样子:
“还好我年轻受得住打击,要是你跟咱爸说这样的话,他老人家得多心寒呀!”
季梦诗被哥哥的话逗笑了:
“反正我觉得这个人还可以,等到我觉得差不多了,我带过来给你们审查。”
季仲诗到底是小,心思远没有季伯诗细腻,妹妹刚刚都有想过要家人审查了,看样子妹妹真的很喜欢男人。
季仲诗却还在后面嘟囔着“在我心里就没有人能比得上我哥。”
小马屁精又开始拍哥哥的马屁。
“工作了?”
季伯诗继续“刺探”。
“恩,现在在一家审计公司,哥,他也算青年才俊哦!”
季梦诗满脸的得意之色。
“我真是要替咱爸感叹一句了,女儿外向啊!”
季伯诗开到了吃饭的地方,停好车,兄妹三人走向饭店。
“多大了?”
季伯诗不放弃任何一个细节问题。
“和你一样大,27了。”
“这么老啊,姐,你玩兄妹恋啊!”
季仲诗怕季梦诗打他跑到哥哥的另一边。
季伯诗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恩,是有点老。”
季梦诗满脸的郁闷,27就叫老了?比自己大点不好吗?知道照顾人,而且照顾的还很好!
—————————————————————————季梦诗躺在床上,想着走出工作室前周墨说的话,要去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找灵感,爸爸在B市,去的话可以和爸爸小聚两天,哥哥在N市,不过现在回来了,也就不考虑N市了,丽江离K市近,去的话可以去看看爷爷奶奶,而且妈妈有可能也在那边。
但是单说风景,当然还是丽江比较好,不过现在是深秋了,丽江还会很美吗?孤男寡女的去丽江那么适合度蜜月的地方是不是有点…那个…,想着这些季梦诗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了,渐渐地睡着了。
第二天当她说出自己的建议去丽江的时候,周墨就笑了:
“和我想的一样,丽江的春天美,秋天更美,我们带两部相机,你也帮我拍拍照片。”
“周哥,我就不去了吧?”
季梦诗已经暗暗想好了,就算周墨是陈欣宇的同学,但自己和他毕竟是异性,两个人一起去旅游也是不太好的。
“为什么?”
周墨有点不理解。
“额,你自己去就好了,我跟你…是不是…有点不方便啊?”
季梦诗吞吞吐吐的最后还是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
周墨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揉揉季梦诗的头发“小丫头,你想什么呢,不单纯哦,不是咱俩,还有几个我的学弟学妹,他们也有要去丽江的,刚好可以一起去。”
季梦诗一听还有别人也去,之前所有的顾虑就不存在了,可以出去玩了,开心的像个听到要去春游的小学生。
眯着一双眼睛“周哥,那旅费你包吗?”
周墨白了她一眼:
“从工资里扣。”
扭过头去,不动声色的嘴角微微上扬到最好看的位置。
“小气鬼!”
季梦诗也狠狠的白了他一眼。
陈欣宇听后有点小小的担忧,隐隐约约的感觉周墨有点喜欢她,具体的体现在哪里他自己也说不清,就是一种感觉,这个丫头讨人喜欢,一个正常的男人与她接触多了很容易就喜欢上她了,自己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个男身的周墨。
没有理由去拦,只能让她去了,自己现在能做的只是和刘冉尽快离婚。
直到一行人到了丽江季梦诗才知道,所谓的学弟学妹除了学摄影的就是学画画的,真正做陶艺的,这堆人里就只有他周墨一个人,而且人家都是一对一对的小情侣,只有她一个是每天要背很多东西到处乱串的小徒弟。
季梦诗在一边默默地吃着巧克力慕斯,拿着小勺用力的挖出一大块,狠狠的放进嘴里,使劲地咬着,仿佛咬的就是周墨一样,心里还暗暗的想着,你一个做陶艺的,非要学人家摄影师,带这么多镜头,又不自己背着,沉死了,臭周墨,讨厌鬼。
大家去拍风景,季梦诗就找地方坐,看看这边看看那边,微风吹过,散着的长发随风微微飘起,一身的牛仔装,让眼前的这个女孩子看起来更加的有活力。
“师兄,你每年都不跟我们来的啊,今年怎么想起来组织这个?”
一个学摄影的学弟装不明白笑嘻嘻的问。
旁边一个学弟人特别实在,接了下茬“小牟,这就是你看不明白了,咱师兄是找个机会带女朋友出来玩的。”
小牟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这么回事啊,哎,不对啊小童,那为什么还要叫上咱们这些电灯泡?”
小童贼兮兮的笑着“估计啊,是人家姑娘信不过咱师兄,师兄也是没办法啊。”
说着摇了摇头,然后两人很默契的笑了。
周墨看看还坐在那里的季梦诗,她在看风景,却浑然不知其实她自己本身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而且和眼前这美丽风景简直是浑然一体的了,周墨拿起相机,从各个不同的方向拍了很多张。
周墨看着小丫头又去一家小店看当地的手工艺品,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想起了刘冉,那是刚刚上大学的时候,躺在宿舍里几个大男生评论着学校里的女生,哪个哪个漂亮,哪个哪个气质好。
周墨听着,他也注意过大学里的女生,却不觉得有哪个漂亮,也不觉得有哪个气质好,因为在他的心里一直觉得自己的
刘冉是那种长相一般的气质美女,与众多的女孩子站在一起,明显能感觉到她的气场与其他人不同,冷静、智慧、独立,处处展现出来的都不像是他们的同龄人,而更像是一个职场的白领女性。
在她结婚后的这5年里,周墨一直反问自己,吸引了自己的到底是刘冉的本身还是刘冉高出于同龄人的那些表现?
5年里自己已经不是一个毛头小子,而且见到了更多的女孩子,虽没有能在心里取代刘冉位置的,但也渐渐明白了,刘冉当初拥有的气质是25岁以后的大多数白领女性都有的,而现在最吸引自己的却恰恰是当初他从未珍惜过的年轻女孩子身上的活力。
季梦诗比刘冉漂亮,脸上的五官,无论哪一个都是刘冉没有办法比的,柳叶弯眉,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
周墨不禁想起朱自清先生有过这样一段对女人的描述:女人有她温柔的空气,如听箫声,如嗅玫瑰,如水似蜜,如烟似雾,笼罩着我们。
她的一举步,一伸腰,一掠发,一转眼,都如蜜在流,水在荡……女人的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还有无声的音乐。
如果说刘冉符合这些对女人的完美修辞,那么季梦诗绝不比她逊色分毫。
5年了,原来命运给自己安排的空荡荡的5年,是为了让自己想通了,做好准备,迎接一个这么美丽的女孩子的到来。